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2008年3月,我国第一版“限塑令”发布,超薄塑料袋首当其冲,成为最早被禁止的日用塑料品类。被禁16年,超薄塑料袋虽然已经在正规的商超停止使用,但依旧在一些小店铺、摊贩中被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