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收储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收购存量新房,受中央政策支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二是收购二手房,地方自主出台。地方政府为畅通“卖旧买新”置换链条,由国资平台收购部分二手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或重新出售。资金来源包括地方财政、城投平台自筹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