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一家耳部护理店因被当地监管部门认定为“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处罚款11万元。由于店主未按时缴纳罚款,又被加罚11万元。合计超过22万元的“天价罚款”引发大家对于“小过重罚”的讨论。
昨天(30日)晚上,宜宾市翠屏区独家回应中国之声称,这张罚单有法可依。这张罚单的依据是什么?“过罚相当”的边界又在哪里?
开耳部护理店收入2000元被罚22万元
当地卫健局:属诊疗活动非普通采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