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政策普惠性,进一步缓解购房者购房压力,促进潮州市房地产业稳健发展,广东省潮州市对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并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首付提取政策方面,职工购买潮州市一手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以凭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而按照原有政策,需为职工首次购房,且为潮州市一手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在降低借款人账户缴存余额限制方面,购买潮州市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15倍,提高至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20倍,现行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方面,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提高10%,三孩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提高20%,其他贷款条件仍按《潮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