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奥特佳公告称,3月29日,长江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与江苏天佑金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张永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与江苏天佑、北京天佑、西藏天佑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江苏天佑、北京天佑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3.54亿股、2.3亿股股份(合计5.84亿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及其对应的全部权益,依法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长江一号产投。
同时,江苏天佑、北京天佑、西藏天佑将此次股权交割日后届时持有的4.86%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偿、独家委托给长江一号产投行使,且委托期限自交割日起5年。
经协商,长江一号产投与转让方最终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21亿元,折合转让价格约为3.5972元/股,相对于奥特佳3月29日的收盘价溢价约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