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新余市相继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上述4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的政策已于近日执行。4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发文称,湖南省阶段性取消岳阳市、常德市、湘潭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该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近日,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济宁市,广东省潮州市、汕尾市,福建省福州市、安徽省安庆市、甘肃省白银市,也相继宣布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至此,在3月底至4月初,已有15个城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