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顺德,有闹洞房烧炀新娘面目手足的恶俗。“闹房之际,会友毕集,新娘立于中庭,会友乃多方调笑,或令新娘不能为之事,稍不如命,即多烧爆竹,新娘面目手足常为火烧伤,其情状恍若囚犯之行刑,更奇者,闹房时不许新郎在侧。”
民国后,“闹洞房”习俗曾中断数十年
及至清末,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在中国沿海的大城市中,开始流行起“新式结婚”,婚礼的流程大大简化,比较接近西方婚礼。在这种婚礼上,很少有让新郎、新妇报告恋爱经过的,更没有搞恶作剧,变相闹房调笑新郎、新妇等不雅观的举动。